借方和贷方合计分开
选择该复选框,则在报表或活动中分开显示借方和贷方的合计。
选择该复选框时的报表输出有所不同:
- 在“应付帐款凭证过帐”和“发票处理报告”中,“科目分配汇总”为报表中包括的每个科目分开显示借方和贷方金额合计。
如果取消过帐还应用于这些报告中包括的处理,那么将为正负借方金额总和、正负贷方金额总和计算报表合计。
- 在“总帐报表”中,没有期间活动的科目的合计将以单独的行显示,标记为“科目期末余额”。该行分开显示借方和贷方金额合计。
还是在该报表中,带有期间活动的科目的合计将在一个部分中显示,标记为“科目期初余额”。该部分中分开显示期初余额以及处理明细的借方和贷方金额合计。该部分中的最后一行标记为“科目期末余额”。该行分开显示期初余额中的借方和贷方金额,加上报表期间的借方和贷方金额处理的总和。
该报表的末尾分开显示期初金额、期间金额和期末余额的借方和贷方金额。
如果取消过帐还应用于该报表中的处理,那么它们将使用负数金额显示。合计是使用借方处理总和(包括负数借方金额)以及贷方处理总和(包括负数贷方金额)计算得出的。
- 在“总帐工作表”和“试算表报表”中,报表合计为每个科目的借方和贷方余额分开累计值。
如果还应用取消过帐,科目期间合计是使用借方处理总和(包括负数借方金额)以及贷方处理总和(包括负数贷方金额)计算得出的。
另请参见“创建和重平衡分类帐期间合计”。